按照《2021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》,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。现将药品监督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:
1、标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茯神(批号200716)经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,【性状】项不符合规定(被抽样单位为唐山仁众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);
2、标示河北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炙甘草(批号20200106)经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,【性状】项不符合规定(部分虫蛀 被抽样单位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玖泰堂诊疗诊所)。
对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,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