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名称:邯郸市中医院
案由:使用“国家级”广告用语的违法行为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三)项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,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
罚款200000元,上缴国库 。
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12月29日